贵州省机关党的建设研究会
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贵州省机关党的建设研究会章程(草案)》的规定和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意见,经中共贵州省直机关工委原则同意,制定本办法。
一、理事候选人资格条件
贵州省机关党的建设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从贵州省机关党的建设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中产生。候选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1、候选人必须是本会的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
2、候选人应具有较丰富的机关党建工作经验和理论水平,并在机关党建工作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理事单位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3、候选人应自觉遵守研究会各项规定,热心研究会工作,愿意为会员服务和履行应尽义务。
二、理事会构成
理事会总人数?人,为会员总数的?%。理事范围包括了省委工作部门、省政府工作部门、省级政法部门、省级事业单位和九个市、州、地直机关工委。
三、选举名额
理事:45名,其中:会长1名、常务理事12名、秘书长l名。
四、理事选举办法
1、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实行等额选举,应选名额?名,实选?名。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2、选举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不对每个候选人单独表决;
3、表决分为赞成、反对、弃权三种。赞成票数超过表决人数2/3以上方为有效;
五、常务理事选举办法
1、本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候选人,从当选的理事中推荐产生。
2、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由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选举产生。实行等额选举,应选?名,实选?名。
3、选举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不对每个候选人单独表决;
六、本选举办法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在选举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由选举领导小组裁定。
贵州省机关党的建设研究会
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领导小组
二○○八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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