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工委关于运用目标绩效管理手段
加强省直机关作风教育整顿督查工作方案
(2007年6月11日)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县及县以上党政机关开展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通知》精神,运用目标绩效管理手段,促进省直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实现“两不误、双促进”,特制订本督查工作方案。
一、督查方式和内容
督查方式:主要采取座谈、查看、询问等方式。
座谈,就是与单位作风办、目标办和分管领导座谈交流运用目标绩效管理手段,加强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情况。
查看,有对外窗口服务的单位,主要查看政务公开情况;无对外窗口服务的单位,主要查问办理基层和人民群众请批事项、来信来访、建章立制、依法行政等情况。
询问,主要是询问分管领导和承办处室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是否进行了细化分解、责任是否明确;解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了哪些措施;通过作风整顿教育活动,机关作风有哪些变化,取得哪些实效。
督查内容:1、如何运用目标绩效管理手段加强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情况。2、解决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的实际效果、主要做法。3、贯彻落实省委机关作风整顿办《关于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的情况。要把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情况贯穿其中。
二、督查时间和单位
督查时间从6月12日开始至6月15日结束,时间为一周。这次督查从每个管理类别中确定1—2个单位,每个单位原则上安排半天时间,受检单位由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联系和通知(附件1:督查组成员和受检单位名单、附件2:督查日程安排)。
三、督查工作要求
1、各督查组要严格按照督查内容和方式实施督查,组内人员要做好分工,要做好督查记录,注意发现、总结好的典型和做法。
2、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组应对督查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归纳,肯定成绩、反映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对策建议,形成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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