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目字[2008] 号
通知
2008年度目标绩效管理中期督查通知
省直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掌握目标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目标运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目标顺利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对半年来的目标运行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方式
采取部门自查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门自查采取先由承担具体目标任务的处室组织自查,再由部门目标绩效办统一检查的方式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在省直机关抽员组成督查组,然后有重点地抽查部分部门的方式进行。
二、督查内容
1、2008年度的《机关建设目标》和职能绩效目标执行情况。
各部门按照机关建设目标和职能绩效目标规定的目标任务、绩效标准和完成时限逐项全面自查;各督查组重点抽查两项职能绩效目标和机关建设目标的完成情况。已完成的目标查绩效,正在实施的目标查进度,未实施的目标查原因。
2、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情况。
一是部门党组(党委)学习贯彻黔党建发(2008)4号文件的情况;二是深入开展调研,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分析研究提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思路、举措和应解决的问题的情况;三是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取得初步成效的情况。
3、促进农民增收目标落实情况。
省农办等36个签订农民增收目标的部门,按目标要求进行自查。督查组对其中部分部门进行抽查。
三、督查时间
各部门务于7月7日前完成自查工作,个别目标的指标数统计不上的,可用预报数。各督查组务于7月25日前完成督查工作,并写出督查报告。
四、督查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督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自查,通过自查,分析总结好的经验、作法,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研究解决办法,确保各项目标按期完成。
2、各督查组要提前进入情况,对督查部门的受检目标要做到心中有数,熟悉和把握目标执行中的政策规定、质量要素、绩效标准。同时,要做好组内人员分工,做好记录,做好反馈,使督查工作真正起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作用。
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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