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目标绩效管理实施部门: 根据《省直机关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在省直机关实行目标绩效管理的意见》,从2006年开始实行目标绩效管理,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行分类管理。参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和按照职能职责相近的原则,将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实施单位划分为综合管理、党委部门、群团部门、专业经济管理、执法监督、政法部门、社会管理及政务、委托管理、中央在黔单位九种类别。对各类别部门在制定绩效目标、监督管理、考评奖励上实行分类,目的是增强同类别部门履行职能绩效效果的可比性,可以更准确地评价部门的工作成绩,从而进一步发挥目标绩效管理对部门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分类名单附后)。 二、各类别部门职能特征及绩效建议。对各类部门进行职能特征的区别,主要是为了更科学地提炼出各类别部门目标绩效的共性要求,指导部门围绕绩效实施目标,提高实施的质量和效果,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综合管理类职能特征: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决策和重大工作,加强调研当好参谋,搞好协调明确责任,抓好督促检查落实;制定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运用法律和经济的手段,以市场为导向,搞好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监测和协调国民经济日常运行,保证国家宏观调控目标和各项产业政策的顺利实施,促进本省经济与社会发展。职能绩效建议:重点落实省几大班子重要决策和重大工作,强化各级执行责任,调查研究实效性强,政策建议切实可行,协调服务及时有效,服务基层热情主动,督促落实到位有力;决策科学民主,规划体现科学发展,强化执行体系,管理民主协调有序,服务基层群众及时高效,资金安排使用效率明显提高,降低成本实现节约,协调解决问题及时有效,体现跨越式创新发展。 党委部门类职能特征:按照中央、省委关于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围绕重点工作,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加强宏观管理,工作重点是结合贵州实际,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大政方针调研,制定我省贯彻落实的措施,对重要工作抓好督促落实,做好涉及多方面重要工作的协调和指导。职能绩效建议:围绕中心和大局指导系统工作有特点,调查研究、对策措施、解决问题有针对性、实效性、长效性,工作思路方法有创新,督促落实有手段,促进发展有成效。 群团部门类职能特征:工作重心在基层,面向群众,广泛联系人民群众,有积极沟通的民主协商和对话渠道,及时、准确、全面反映群众利益要求和意见,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职能绩效建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创新有特点,联系群众以人为本,反映群众要求准确及时,维护群众正当权益,解决问题落到实处,活动载体丰富多彩,促进三个文明建设。 专业经济管理类职能特征:根据国家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贵州实际制定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实施行业管理,引导本行业产品结构调整,维护行业平等竞争秩序,为企业提供服务。职能绩效建议:行业规划和结构调整体现科学发展,行业竞争秩序良好,服务企业及时高效,项目管理坚持“四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资金安排使用效率提高,降低成本效果明显,行业发展体现跨越。 执法监督类的职能特征:加强综合行政执法与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消除部门、行业、地区之间的分割和封闭,克服地方保护主义,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职能绩效建议:依法行政,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规范工作程序,加强监察,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和报告,监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服务企业及时高效。 政法部门类职能特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改革发展,维护公平正义,加强法制建设,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职能绩效建议:维护安全和稳定有创新,打击和预防相结合,依法执法维护公平和正义,提高全民法制水平,社会治安秩序良好,群众安全感提高,服务群众的满意度增强,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