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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2006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评通知

【日期:2006-11-14 10:19:58】【  】【 绿 【点击:
省直机关各目标绩效管理实施单位:
2006年度的目标绩效管理考评工作,拟于2006年12月开始,春节前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思想为指导,以年初制定的机关建设目标和职能绩效目标为依据,以履行职能、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重点,在继续坚持往年目标管理考核有效方式方法的同时,按照循序渐进、逐步改进、稳步推进的思路,进一步拓宽考评渠道,采取现场考评与平时督查相结合、群众评议与领导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绩效综合评价、基层和群众评价、省领导评价的权重,力求考评结果客观反映各部门的工作实际和职能绩效。
二、考评方式和内容
今年的考评,突出考评的综合性,采取现场考评、“下评上”、平时督查、省领导评价和专项工作考评五种方式进行。
1、现场考评:由领导小组在省直机关抽员组成现场考评组,到各目标绩效管理实施单位,采取听取汇报、组织座谈、询问核实等方式进行。在逐项考评年初制定的机关建设目标和职能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基础上,突出考评重点。机关建设目标:重点考评政治理论学习、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实施情况及机关作风和效能情况。职能绩效目标:重点考评两项目标任务实施过程中履行职能职责的情况及取得的成绩和效果。
2、“下评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员下去会同各市(州、地)目标办(工委)共同组织基层干部、群众进行评议。重点评议工作业绩、大局意识、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政务公开,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和基层、群众请报请批事项等情况。
3、平时督查。主要是对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省政府督查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平时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件实事”、重要督办事项等重要工作进行抽查、督查的情况及省直机关效能监督(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反馈的情况等进行评价。
4、省领导评价。主要是请省领导对分管部门创新工作思路、树立大局意识、解决突出问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及工作成效等进行评价。
5、专项工作考评。主要由相关职能主管部门对专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三、成绩构成和等次评定
考评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由现场考评、“下评上”、平时督查、省领导评价和专项目标考评五个部分构成,现场考评占50%,“下评上”占20%,平时督查占10%,省领导评价占10%,专项考评占10%。根据对各单位进行现场考评、“下评上”、平时督查、省领导评价和专项工作考评五个方面的综合成绩,按照考评分数段评定获奖等次,原则上一等奖按目标绩效管理实施单位20%左右的比例确定。
四、考评时间安排
2006年12月31日前,各目标绩效管理实施单位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各相关职能主管部门完成对专项工作的考核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组织“下评上”和省领导评价工作。2007年元月3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评人员培训。元月4日至19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现场考评。元月22日至2月9日,领导小组组织复查、汇总,征求省分管领导意见,领导小组审定考评成绩。2月15日前兑现目标绩效管理奖金。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认真按照今年考评的要求、重点、方式方法和程序,对年初制定的目标内容、目标任务和绩效标准逐项对照检查,抓好落实,确保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做好接受考评准备。



     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
                2006年11月9日








主题词:目标绩效管理   考评   通知
报:省领导
送:领导小组成员
(共印17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