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目标绩效办主任培训简况
为提高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水平,省直机关目标绩效办组织各单位目标绩效办主任进行了专门培训,现将培训情况综述如下:
一、基本情况。
9月4日、5日,省直机关各目标绩效管理实施单位目标办主任、各市(州、地)直工委负责目标管理的同志128人参加了培训。省直机关目标绩效办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承担授课和辅导任务,省直机关工委书记罗兴武到会讲话。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与分组讨论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以介绍政府绩效管理与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的相关问题、目标的制订、督查、考评的依据、方法、步骤为主要培训内容。还组织讨论研究了“一办法四细则”(《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目标制订工作细则(试行)》、《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考评细则(试行)》、《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督查工作细则(试行)》、《省直机关单项目标绩效创新奖评选细则(试行)》)和今年的考评方案。通过培训,深化了参训人员对目标绩效管理理论的认识,强化了绩效理念,使参训人员进一步熟悉和掌握了机关目标绩效管理的基础知识、方法程序和操作技能,提高了业务水平。培训反响好,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主要收获。
由于领导重视,组织严密,准备充分,授课质量比较高,参训人员认真学习,积极思考,使这次培训的收获较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增强了做好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的光荣感、责任感。一是进一步认识到实施目标绩效管理是省委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的重大举措之一。省委对目标绩效管理工作高度重视,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完善机关目标绩效管理”的要求,作为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大家深感责任重、压力大,决心不负省委和单位党组(党委)重托,要通过开拓创新的工作让目标绩效管理上台阶、上档次。二是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必须提高各级党政机关的执政水平、工作水平,发挥好党政部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要把目标绩效管理这个载体和抓手用好,起到制度性的保障作用。三是目标绩效管理作为一项管理制度,是有科学的政府绩效管理理论作支撑的,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是符合社会发展趋势的。只要认识规律、掌握要求,求真务实,一定能做好目标绩效管理工作。
2、进一步明确了开展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的方向和途径。很多同志体会到,要开展好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提高工作绩效,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探索和实践。一是坚持以结果(工作成效)为基本取向的管理理念,在执行、督促、考评的过程中,着力提高部门实施职能目标的绩效,保证目标任务按预期要求和标准执行。二是着力抓好绩效评估这一目标绩效管理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以“下评上”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为载体和形式,促进各级党政机关、部门接受人民群众、工作服务对象、基层、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从而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这个发展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让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通过履行职能,实施目标的实践得到落实。三是转变工作观念,把“要我搞目标管理”变为“我要搞目标管理”,借鉴科学的政府绩效管理理念,把执行文化引入和渗透到机关建设中,提高机关管理的水平、层次、绩效,把机关建设好、管理好,以充分发挥各级机关特别是省直机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四是认真履行单位目标办的指导、协调、服务等职能。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整合机关管理资源,既大胆管理,又积极服务;既熟悉机关党建工作,又知晓部门各项业务工作,不当“二传手”,要做“导航员”;不做“门外汉”,要做有作为的“杂家”、“管家”。通过提升个人和目标办的管理素养,提高目标管理工作水平,真正解决有为才有位的问题。
3、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为机关目标绩效管理的实践和理论建设作出了贡献。首先,对5个制度性文件的讨论稿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修改,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其次,在发言交流中,不仅交流介绍本地区、本部门开展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为兄弟单位提供了借鉴作用,而且也给省直目标绩效办提出了改进、完善工作的意见建议。省目标办将对这些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和吸收,落实到今后的目标绩效管理工作中。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省直工委书记罗兴武同志作总结时指出,省直机关各单位目标绩效办主任、工作人员往往是一岗双职,甚至身兼数职,工作繁忙,职能职责和任务要求从事目标管理工作同志要认真钻研知识,熟悉部门业务工作,做复合型人才,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各单位目标绩效办是单位党组(党委)目标绩效管理的参谋助手,具有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服务的职能,同时又要接受省直目标绩效办组织的检查。今年“下评上”要拓宽渠道,扩大直接服务对象参与评议的面;在考评中,要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监督员等方面的同志参加;要加大平时督查力度,加大对典型事件、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追踪督查,分值的把握要着重体现在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绩效和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上;要重视综合分析评价,增加考评工作的透明度。
省直机关目标绩效办
200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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