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直事业单位开展
厂(事)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的通知
省直各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黔厂办开字(2008)01号)文件,按照省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八次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的通知》黔厂办开字(2008)03号文件要求,经省直机关厂(事)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厂(事)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检查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深入推进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厂(事)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何勇同志2008年4月21日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总结回顾改革开放30年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10年来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通过调研检查进一步了解掌握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厂(事)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真实情况,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总结经验,扩大宣传,推动厂(事)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二、调研检查的内容、程序
1、各单位学习贯彻2008年4月21日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召开的全国“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情况。
2、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设情况和推动职代会制度的主要做法和经验。职代会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情况和遇到的问题。
3、实行厂(事)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情况、工作标准和程序、岗位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主要做法、成功经验。
4、厂(事)务公开民主管理法规、政策制定及贯彻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
5、对深入推进厂(事)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程序:听取各单位开展厂(事)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汇报;查阅和研究反映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的文件、记录及相关实物;召开有关人员、职工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等。
三、方法步骤:
采取自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自查阶段:8月15日至9月15日各事业单位对照《贵州省厂务公开办法》组织对本单位开展厂(事)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查情况于9月20日书面报省直机关厂(事)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工会)。
2、抽查阶段:省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了联合调查组,成员单位是:省直机关工会、省公路运输工会、省财贸工会。联合调研组将于8月底至9月上旬对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阳院、贵州省日报报业集团、省体育馆、警官职业学、省储备局531处等单位进行抽查;省直厂(事)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于9月中旬到下旬对省水利厅直属单位、省农机局直属单位和省直部分事业单位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单位另行通知。
贵州省直机关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