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省直工委《关于开展抗震救灾捐赠活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省直各团(工)委、团总支、团支部、青年工作委员会:
按照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对四川省汶川县当前抗震救灾工作的部署:“全国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大力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迎难而上、百折不挠,共同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胜利”的指示精神。5月13日下午,省直工委下发了《关于开展抗震救灾捐赠活动的紧急通知》要求:“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工会组织、共青团组织要立即行动起来,组织开展捐赠工作。要动员广大党员、工会会员、共青团员积极参加捐赠”。为了落实省直工委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就机关团青组织,机关广大团员青年做好捐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动员。省直机关各级团青组织要在机关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采取最直接、最便捷的方式,最大限度的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参与到抗震救灾的捐赠活动当中。
二、迅速行动。省直机关广大团员青年要积极响应机关各级党组织、团青组织的号召,立即行动,尽自己的最大的力量投入到捐赠活动当中,为灾区人民伸出援助之手,为抗震救灾工作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三、及时登记、汇总上报。省直机关各级团青组织要做好捐款活动的登记管理、信息收集工作,准确统计机关团员青年捐款金额,并迅速上报省直团工委。对于捐款2千元以上的团员青年,各级团青组织要专报,届时省直团工委将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表扬。
省直团工委
二00八年五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