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0年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新华社记者就此采访了十六大秘书处负责人。
问:请你谈谈十六大修改党章的必要性和基本考虑。
答:现行党章是1982年9月党十二大通过的。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1987年11月,党的十三大对部分条文作了修改;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对总纲和条文分别作了修改;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对总纲部分作了个别修改。 十五大以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历史性进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顺利实现,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跨入新世纪,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在新世纪新阶段,党提出了新的发展目标和行动纲领,党章中的相关内容需要进行调整。 这些年来,我们党的自身建设也取得新的进展,积累了新的宝贵经验。特别是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集中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加强党的建设、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根本要求,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新发展。这也决定了有必要对党章进行修改,在党章中体现"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十六大修改党章遵循的总的原则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江泽民同志十六大报告中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纳入党章,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现行党章是在全面总结我们党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总体上能适应指导党的建设的需要。因此,对党章宜作小改,不作大改。对各方面提出的修改建议,坚持实践证明是成熟的就改,为成熟的就不改。这次党章修改工作,突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新形势下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指导作用,坚持了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的精神,在保持党章整体框架不变的前提下,对一些内容作了适当的修改或补充完善。这样做,有利于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保持内容的连续性,也有利于适应形势的发展,使党章能够更好地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
问:你刚才谈到十六大修改后的党章贯彻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请作些具体介绍。
答: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已经在全党形成共识、深入人心。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进党章,这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根本要求,是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客观需要,也是全党同志的共同愿望。 党章总纲部分,增加了关于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历史进程的表述,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这次党章修改,对总纲第二段、第十九段作了补充,增写了第六段,充分肯定了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十三年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取得的成就,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形成的实践基础和理论渊源。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 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加深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总纲部分高度评价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鲜明地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强调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全党同志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统一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