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全省
组织系统“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第二次汇报会的通知》的通知
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
按照省委组织部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第二次汇报会相关工作,现将《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全省组织系统“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第二次汇报会的通知》(黔组电明字[2008]5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查找问题,评议讨论”阶段动员部署会以来开展活动的情况,特别是深入查找问题的情况,认真进行小结,形成书面材料,并于7月7日前将材料送省直机关“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办公室。
联系人:肖易民、文晓晋;联系电话(传真):6851256;地址:省直工委913室;邮箱:gwjzzb0851@126.com
附:《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全省组织系统“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第二次汇报会的通知》
省直机关“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办公室
二00八年七月三日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明传电报
发往
见报头 签发:陈华祥
单位
|
等级 特提 黔组电明字[2008]51号 共3页 |
|
关于召开全省组织系统“讲党性、重品行、
作表率”活动第二次汇报会的通知
各市(州、地)党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委国防科工委、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地税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公路局党组(党委):
经研究,定于2008年7月15日,召开全省组织系统“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第二次汇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抗震救灾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查找问题、评议讨论”阶段动员部署会的有关要求,了解各地各部门活动进展情况,对进一步找准问题,研究制定“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组织工作相关体系、机制和制度,促进活动不断取得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提出要求,推动活动扎实开展。
二、参会人员
各市(州、地)党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和1名工作人员,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委国防科工委、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地税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公路局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2008年7月14日下午报到,15日开会,会期1天。报到及会议地点:省委组织部培训中心。
四、有关要求
1、各地各部门要对“查找问题、评议讨论”阶段动员部署会以来开展活动的情况,特别是深入查找问题的情况,认真进行小结,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2、请于2008年7月11日前将汇报材料,参会人员名单(姓名、性别、职务、联系电话)报省委组织部办公室。
联系人:杨毅;联系电话:0851—5893082;传真:0851—5892194;移动座机:13511909966;内网邮箱:jzz@gzzzb.gov;外网邮箱:gzswzzb@yahoo.com.cn。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2008年7月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