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抓手
促进检察干警和检察事业的全面发展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
自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营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推动建立学习型社会”的目标后,这次党的十七大报告又再次强调了“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奋斗目标。可见我们党和国家对学习成为21世纪主题的深刻把握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决心。胡锦涛同志向全党发出了,勤奋学习,是共产党员增强党性,提高本领,做好工作的前提。通过全党的勤奋学习,推动建设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的号召。贵州省委认真落实中央决策,在实施我省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中把建设学习型机关列为建设“四型机关”的重要内容之一。省直工委下发了《关于建设学习型机关的意见》,并将这一工作列入今年的机关目标绩效考核内容。省检察院作为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试点单位之一,对学习运用学习型组织管理理论十分重视,在今年推创学习型机关的实践中紧密结合检察机关实际,积极探索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路径和切入点,有效地推进了机关创建工作的开展。
一、统一思想,明确创建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学习型组织理论是当今最前沿的管理理论。它之所以得到推广,其有效性在于它倡导的学习是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以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通过团队学习达到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认识学习型组织管理理论的性质和真谛,是自觉践行理论,积极投入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的重要基础。省检察院在启动机关创建活动的过程中,十分注重理论的先导作用。为了把机关干警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精神上来,我们以为什么开展创建活动和怎样开展创建活动为切入点,首先抓了院机关对学习型组织管理理论的学习宣传发动工作。根据院党组的指示,机关党委作为创建活动的主管领导部门,在提高认识方面,重点围绕为什么创建和怎样创建的问题,加强对学习型组织管理理论的学习。一是把握中央、省委关于建设学习型政党和学习型社会的有关精神,掌握省直工委《关于建设学习型机关的意见(试行)》要求,解决思想认识上的误区,明确开展创建活动的目的和重要性;二是查阅资料,深入了解学习型组织管理理论的时代背景、指导意义、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以及当前国内创建学习型组织的有关实践情况,明确检察机关开展创建活动的路径;三是加强宣传,增强广大干警对学习型组织管理理论的学习研究。机关党委专门举办党委委员和支部书记参加的“建设学习型机关”培训班,以抓部门领导的思想发动,带动对全院干警的宣传发动。培训班请省直工委领导讲课,机关党委书记作专题辅导,省院分管副检察长对开展创建活动提出了要求。随着广大干警思想的统一,认识的提高,为启动省院机关创建活动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迅速行动,积极投入创建学习型机关的实践活动
美国著名管理学大师彼得·圣吉认为:“学习是增强能
力的过程,学习是为了培养新的能力,以创造你过去不能创造的东西,它归根结底告诉你要与行动有关。”行动!行动!领导的行动,迅速投入创建学习型机关的实践活动,是响应省委关于创建学习型机关要求,认真抓落实的具体体现。根据省直工委《关于建设学习型机关的意见(试行)》要求,今年4月20日,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会研究了《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建设学习型机关的工作方案》,并决定以院文件下发内设机构执行。为加强创建活动领导,成立了省检察院建设学习型机关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俊平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陈国明任副组长,党组成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办,成员由政治部干部处、教育培训处、办公室、计财处、机关党办负责人组成。
在具体开展创建活动中,我们基于创建工作处于初始阶段的考虑,重点开展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新理念教育。创建学习型机关的实践活动使我们认识到,让新的理念内化于干警之心,才能升化到要我学变我要学的思想境界。为此,我们首先在干警中开展了树立新理念的宣传教育工作。
1、树立学习是生存和发展需要的理念。让每个干警意识到,学习是为自己的未来投资,是为自己的生存而学,为自己的发展而学。
2、树立终身受教育,终身学习的理念。强化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环境的变化,必须不断进行知识更新,接受终身教育的过程就是终身学习过程的意识。
3、树立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自觉地把学习引入工作,使学习和工作形成互动。
4、树立不断创新的理念。当今社会,真正意义的学习,不再单纯为了获取知识或掌握技能,而是一个通过学习重新塑造自我、完善自我、创新自我的过程。将学习转化为创造性的行为,不断提高学习力和创新力。
通过强化新理念的宣传教育,力求改变要我学为我要学的被动心态,使热爱学习、增长知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成为机关党员干警自觉的工作状态和价值取向。省院机关在自身抓培训的基础上,依托省直工委举办的“建设学习型机关”讲座,组织内设机构负责人聆听上海明德学习型组织研究所所长、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张声雄教授讲授学习型组织管理理论知识。为了让广大干警都能了解学习型组织管理理论知识,我们向工委购买讲座录音光碟发给省院内设机构和市州分院组织大家学习。在省直工委宣传部的大力支持下,将张声雄教授关于“怎样深入创建学习型组织至少要做十件事”的光碟转录到机关局域网上,要求各内设机构依托开办处室讲座日活动,组织广大干警学习学习型组织管理理论知识,调动大家参与机关创建活动的积极性。
(二)明晰检察机关创建工作思路。我们认为建设学习型机关,是机关管理模式的一种创新,目前还没有比较成熟的经验可效仿。为此,在开展创建工作中,着眼了对三个问题的把握。
1.对学习型机关基本内涵的把握。即创建工作要围绕培养团队精神和竞争实力,针对本单位职能特点,逐步摸索形成一种新型管理模式,即把组织全员学习与业务工作一样加以引导、组织、检查、督促、考核;强调领导和党员干警人人落实自学,形成学习与工作一体化,工作与学习良性互动的格局;以共同愿景目标,把个人学习行为变成团队学习行为,以个人及团队学习力和创新力的提升,解决工作发展中的问题,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达到促进个人和检察事业的全面发展。
2.对创建工作指导思想和共同愿景的把握。在省检察院创建学习型机关的工作方案中,我们秉承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走教育强基、素质固本、人才强检之路,提升检察队伍的学习力和创新力,增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的能力,为检察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队伍保障的指导思想,形成了“提高素质、增强本领、创新工作、加快发展”的共同愿景。同时把构建学习型机关格局、营造催人奋发学习的浓厚氛围、提高党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强化学习培训保障功能等内容列入创建工作的近期目标任务。
3.对机关创建活动学习体系的把握。我们紧扣学习型组织管理理论的精髓,即学习是围绕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进行的学习。学习是与工作不可分离的学习,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特点,提出“建立以工作需求为导向,以业务岗位为平台,以创新发展为目的的学习机制”。强调“干什么学习什么,缺什么补什么”,认真落实检察人才培训规划,加大岗位培训力度,引导和支持党员干警自学成才、岗位成才、实践成才,实现检察干警和检察事业的全面发展。仅今年1—10月份统计,省检察院举办侦监业务、新任基层院检察长、初任检察官、检察技术业务、晋升高级检察官资格、司法考试、公诉业务、办公室公文写作、《物权法》、警衔晋升资格等培训班11期,培训人次1121人。
(三)重点构建反思文化和学习共享平台。在机关创建工作中必须抓住重点环节才能有效地推动工作的深入。受张声雄教授讲座的启发,结合检察机关工作特点,我们重点抓了构建反思文化和学习共享平台的工作。过去在检察工作中,我们常以总结工作的方式,评价工作,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现在把学习型组织管理理论中反思文化的理念,如自我批评的学习、信息反馈的学习、交流共享的学习,融入到工作过程中反思基础上的自我导向的学习之中,使我们深化了对反思文化的认识。我院公诉处、反贪局、反渎局、民行处等部门结合业务特点,依托公诉观摩庭、案件剖析会、专题研讨会、心得交流会、工作汇报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建立学习共享平台,引导广大干警加强工作过程中反思基础上的自我导向的学习,起到了提升干警能力,改进检察业务工作的积极作用。我院反贪局围绕提高侦查业务理论水平,结合岗位特点,从局长到全局办案人员都承担了专题调研课题,以此方式培养和提升团队的学习力,实现全局同志侦查业务理论水平的提高,为反贪工作实现新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在构建机关学习共享平台方面,发挥局域网作用,机关党委通过技术处信息办为处室在机关局域网上建立学习共享平台园地提供技术支持。机关党委根据创建工作的进程,时适召开内设机构党支部书记汇报会,总结检查机关创建工作落实情况,研究进展中的问题,提出深化创建工作的举措。
(四)以激励机制强化学习管理工作。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本身就是对机关管理模式的一种改进,就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因此在组织管理形式上应更注意发挥组织者和参与者的积极性。在创建工作中我们依托创建学习型处室这一载体,以业务处室制定创建活动实施计划和全院干警结合自身情况拟定个人学习计划为抓手,落实机关创建工作整体目标。倡导业务处室根据业务特点选择创建方式,干警个人根据工作需求选择学习重点和读书篇目。院机关为干警印制了统一的理论学习笔记本。在重大政治理论学习中为党员干警统一购买理论书籍。为党员、干警的读书活动提供购书卡和购书费。为机关图书室新购2万多元图书提供干警学习阅览。省院作出规定,对创建活动中学有成效的集体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对在检察日报、人民检察、贵州日报发表专业文章、在全国检察系统获理论调研成果奖、通过司法考试的同志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经组织批准参加研究生、博士生学习,取得毕业文凭(学位)的同志,给予报销一定比例的学费。党员、干警的学习情况与处室目标绩效考核挂钩,并作为党员干警职务职级晋升、评先选优的条件之一。
三、创建工作需要在实践中深化,在深化中实践
建设学习型机关是一种新型的机关管理模式,是加快机关现代化建设的必经之路,因此,它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和系统工程,需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努力才能抓出成效实现目标。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试点单位,目前我们所做的工作还处于创建初始阶段,一路走来的体会就是,需要继续在实践中深化,在深化中实践。下一步我们工作重点就是围绕深入推进下工夫。
一是深入思想发动,解决创建活动部分热、部分冷的状况。建设学习型机关的核心价值就是要提升队伍的整体学习力和创新力。如果没有正确的学习心态,没有组织者和参与者的互动,创建活动就难以见成效。因此,深化对学习型组织管理理论的认识应贯穿于创建活动的始终。
二是深化工作举措,借鉴目前国内建设学习型组织的好的经验和思路,结合自身实践加以深化推进。重点围绕努力提高各部门在工作过程中的学习力;积极营造快乐的机关文化氛围;让创新成为机关工作的主旋律;塑造反思文化,让反思成为干警工作生活习惯;努力营造机关共享文化;努力提高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等内容抓好落实推进工作。
三是注意研究工作发展中的问题,探索积累创建工作经验,使省检察院的创建工作扎扎实实、深入持久地健康开展。
200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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